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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市本级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公告
时间: 2017-07-14 03:15:00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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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地方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监〔2017〕28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市本级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广州市财政局选定广州市光机电技术研究院、广州市金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作为指定检查对象,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程序,在《2017年代理记账机构重点检查名单》和我市高新科技企业名单中,抽取3家代理记账机构和1家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检查对象,现予公告。

一、检查组成员

第一组,组长:叶智勇,组员:夏志强、方俊颖、辅检员6名,负责1家高新科技企业(广州映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1家代理记账机构(广州市华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检查工作。

第二组,组长:傅诗荣,组员:邓卫东、温宇东、辅检员6名,负责1家代理记账机构(广州华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指定检查项目)的检查工作。

第三组,组长:范志武,组员:张科、庞昭男、辅检员6名,负责1家代理记账机构(玛泽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市光机电技术研究院(指定检查项目)的检查工作。

二、法律法规依据

本次检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

广州市财政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