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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19-12-19 16:10:51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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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番禺区、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221号,详见附件1),现将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15.2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功能分类科目、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详见附件2),转移支付各区使用部分,收入列“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 普通教育相关项。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照程序拨付使用。

  请各区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 号)的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19221号文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我市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pdf

                2.广州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安排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