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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2-18 15:14:27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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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教育局,市属各相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22号)有关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市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此次疫情防控时间紧、任务重,形势复杂严峻,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加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支持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经费。

  二、健全经费保障政策措施

  各区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协商,密切关注疫情对学校教育教学和学习生活成本等的影响,及时研究制定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措施,支持学校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疫情防控。各区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方案,研判资金需求,细化经费保障措施,统筹用好财政资金、学校自有资金和社会捐赠等各渠道资金,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市属各学校要密切关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动态,结合实际情况从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或相关项目经费中优先安排疫情防控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有关高校要统筹安排经费支持保障疫情防控的科技攻关。

  三、统筹安排教育经费预算

  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统筹安排上级教育转移支付和本级资金,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学校疫情防控经费的支持力度,提升学校防控能力,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上级已提前下达的按政策规定可统筹使用的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由各区财政、教育部门及学校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学校疫情防控需要,安排用于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支出,同时要高度关注农村地区、边远地区的薄弱学校、小规模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情况,对年度预算安排资金难以保障的学校,要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等方式予以保障。市属学校要统筹使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对于年初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可调剂用于疫情防控支出的,或因疫情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开展或减少支出且可调剂用于疫情防控支出的,按照相关规定调剂使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统筹保障工作。

  四、加快财政教育资金拨付使用

  各区财政部门要有序规范组织资金调度,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学校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并会同教育部门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要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等要求,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提高采购时效,保证采购质量。

  五、完善落实学生资助相关工作

  各区财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上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信息,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疫情防控帮扶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主动关心帮助困难学生,确保学习生活顺利开展。

  六、加强政策跟踪及分析研判

  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及时跟踪有关财政经费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分析研判延期开学对各类学校学生返校、教育教学、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等工作的影响,及时制定预案,适时调整防控措施,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各区财政、教育部门和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采取信息化手段开展正常工作,确需现场办公的,应按防疫要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