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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0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3-11 10:12:51     信息来源:本网

越秀、荔湾、黄埔、番禺、南沙区财政局:

  省财政厅发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39号),现将2020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第一批)251万元转下达给你们,支出列“2050201学前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0〕39号文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并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第一批)的通知.tif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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