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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终止处理决定书(方欣科技)
发表时间:2020-03-26 15:49:10     信息来源:本网

  投诉人:方欣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正军

  授权代表:卢世玉

  被投诉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投诉人参与了被投诉人组织的“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CZ2019-2298)子项目1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于2020年1月21日就本项目中标公告的完整性提出质疑,因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2月1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材料,于2020年2月24日重新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并开展调查核实。

  在调查核实期间,投诉人2020年3月23日向本机关递交《撤诉申请书》,要求撤回该项目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或广东省财政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电话:83170030)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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