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白云、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3批)的通知》(粤财农〔2020〕70号),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3批)转下达至各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收入请各区列2020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 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二、本次下达资金用于支持化肥减量增效。请市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尽快办理项目入库手续,同时加强监督指导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按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本次下达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请市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相关区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3批)下达和绩效目标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