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医科大学: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核酸免费检测等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259号,详见附件),现将2020年省核酸免费检测补助资金3,587万元、广州呼吸中心项目资金2亿元下达你单位。有关资金用途、管理要求、说明等详见附件。
一、此项资金全部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监测。该项直达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由省财政统贷统还,省级负责还本,项目代码“Z205110010016”,标识“01004抗疫特别国债”,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此项补助资金收入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403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340102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科目。其中,免费核酸检测分担款统筹用于结算已发生的核酸检测费用。
三、在下达支出预算时,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预算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请市卫生健康委在收文3日内做好核酸免费检测资金置换工作,根据此前报经市政府同意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的意见,请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医科大学指导所属相关单位办理我市第一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市代省先行支付资金的置换,将置换回来的资金退回市财政。
五、请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医科大学分别牵头组织制定我市核酸免费检测项目、广州呼吸中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我市收文后3日内会同我局一并报送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纳入“双监控”系统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核酸免费检测等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259号).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