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天河区、白云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217号)和市教育局关于经费拨付的函,现将2020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第二批)150万元转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0〕217号文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附件:2020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发展(第二批)资金安排明细表.xls
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学前教育发展(第二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