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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 2021-01-08 15:45:39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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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医科大学,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社〔2020〕366号),现下达2021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43,350.5万元(其余782.9万元待市卫健委分配后另行下达),具体功能科目、项目明细、资金用途、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

  请广州医科大学对“广州呼吸中心建设项目”,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对医疗卫生项目,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照《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附表12-22),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在收到补助资金的60日内会同我局报送省财政厅备案。审核确定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请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