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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1-14 16:35:44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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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财政局,市属企业: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粤财资〔202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2020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编制要求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填报口径,完成2020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数据录入、审核和汇总工作,确保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质量。

  (二)对于企业集团财务报表合并工作,尤其是我市以产权为纽带组建的企业集团、母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境外、金融企业的会计报表,应转换为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确保企业合并报表的完整规范。

  (三)企业集团下属的金融类企业(银行类、保险类、证券类、担保类)除按照企业决算要求报送外,还需按照金融企业决算要求另行报送。

  (四)本套报表为基层与汇总(合并)统一格式,基本填报单位是指具备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企业(单位)。企业集团母公司除编制本级报表外,还应编制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应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实行全级次上报。

  (五)各单位应充分运用报表软件功能,切实加强决算数据分析工作,按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撰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经济效益、重大事项、存在问题、风险管控等情况及相关建议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总结,分析报告的质量及报送的时效性将作为报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报送时间、方式

  2020年度企业决算报表报送,分审核报送和正式报送两个阶段:

  (一)审核报送。

  1.审核阶段,市属单位于2021年2月24日前,将所属企业报表汇总的电子数据(jio文件),报市财政局工业交通处邮箱(gzgyjt@gz.gov.cn)。

  2.在审核阶段,各区财政部门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本区所属企业报表汇总的电子数据(jio文件),报市财政局工业交通处邮箱(gzgyjt@gz.gov.cn)。

  (二)正式报送。

  各单位的决算电子数据审核通过后,须正式报送决算报表,报送的内容:

  1.汇总(合并)会计报表(A4纸打印,以万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无户数变动的不需报送)和分析报告各1份,同时加盖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2.会计报表电子数据(汇总及分户),编制说明和分析报告的电子文档。

  3.对中介机构审计报告提出相关内容的财务处理和调整意见。

  三、其他说明

  (一)各单位2020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审核工作,拟于2021年2月中下旬分批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按时按要求参加。

  (二)企业可自行登录企业决算Q群(群号:194281607),下载决算软件和参数,并注意按通知要求及时更新参数。

  (三)为提高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质量,我局将按照《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会计决算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穗财绩〔2009〕65号)要求,对2020年度各企业、单位决算报表编报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工业交通处)联系。联系人:盛进,联系电话:38923407。技术支持电话:38923016--08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8日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