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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1-01-14 16:40:48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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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医科大学,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304号,详见附件)和《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报送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意见及绩效目标的函》,现将中央财政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7,980万元下达你们(项目代码:Z155080000004 )。有关资金用途、管理要求、说明等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预算收入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1年“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科目。

  二、本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拨付使用资金,2021年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名称应与本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三、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2021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要求(附件3、4),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304号)

           2.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3.2021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4.2021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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