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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3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1-22 17:30:47     信息来源:本网

  市卫生健康委,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3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307号,详见附件)和《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报送2021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3项补助资金分配意见及绩效目标的函》,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3项补助资金32,499.3万元下达你们(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95110010005,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35080009027,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代码:Z145110010014 )。有关资金用途、资金收支分类科目、管理要求、说明等详见附件。

  一、3项资金均为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要求拨付使用资金,2021年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名称应与本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二、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要求(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3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307号)

            2.2021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3项补助资金明细表

            3.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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