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天河、白云、黄埔、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告知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粤财农〔2020〕163号)和市农业农村局资金分配计划,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用于发放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资金将在中央财政资金到账后通过粮食风险金专户拨付,补贴标准待省明确后另行通知。
二、该项资金具体任务清单及区域绩效目标待省下达我市后,再行分解下达。请及时对照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和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告知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
2.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下达情况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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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