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天河、白云、花都区财政局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43号,详见附件1),现将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1,013.5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功能分类科目、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详见附件2,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1〕43号文的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的通知
2.广州市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安排表
3.广州市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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