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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007482807H/2021-0045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8-19
名称: 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广州考区考生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文号: 穗会考办〔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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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广州考区考生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0  浏览次数:-

  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现就考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实行自我健康观察14天,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1),参加每科目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每科一张)。

  二、考生应在考前7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并取得检测结果,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以“粤康码”内显示的72小时标识为准)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生考前14天内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身体状况异常应及时就诊排查,并主动向报名点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附件2)报备。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当地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判断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并将相关处理情况向市会计考办报告。

  四、每场考试开始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所有考生进入考点要求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保持1米间隔沿体温检测通道有序入场。逐一检测体温(<37.3℃),核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纸质准考证、“粤康码”绿码(当日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当日更新)、本人签名《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以及72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五、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者且未配合属地完成防疫政策措施的人员;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六、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前往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离开考试所在地市,不出国(境),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场所。

  七、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考点范围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

  九、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除上述要求外,请考生持续关注考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所报区级考区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附件:1.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中级).doc

                      2.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广州考区报名点联系表.xlsx

  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