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回应关切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2433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2019-08-09 09:27:37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打印】 字号:

田子军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义务教育财政支持力度切实落实政府义务教育责任的建议》(第20192433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326710分别进行了电话沟通和座谈交流。经综合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中小学校学位保障及教育投入情况

  近年来,市财政按照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投入机制,逐年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按照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要求,对我市的教育经费给予了保障。2017年、2018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分别为404.33亿元、440.83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分别投入教育支出133.68亿元、154.4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及学校日常运作、学前教育补助、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补助、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高水平大学建设等。

  在保障教育投入的情况下,我市通过布点规划、实施中小学校基础设施三年提升计划等多种方式增加中小学公办学位。截至2018年底,基础教育设施提升项目和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开工率达97.5%、完工率达83%,已提供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13.79万个(主要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有效增加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供给。

  二、义务教育保障措施

  (一)加大义务教育学位保障。充分对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广州城市总体规划,以常住人口规划数据为基础,结合各项政府部门的基础性数据资料,按照“多规融合”思路,采取“市区联动”方式,建立数据分析模型,通过多种预测方法,并同时考虑一定的人口弹性可能,对近期2020年和远期2035年中小学学位规模进行综合预测,编制全市中小学布点规划并形成规划成果。同时,指导各区在市规划成果基础上,编制本区域未来三至五年中小学建设专项规划。目前,全市中小学空间现状及规划数据资料均已纳入市“多规合一”信息共享目录。

  在布点规划成果基础上,我市实施广州市中小学校三年提升计划,涵盖中小学校基础设施提升、新增示范性高中和校园功能微改造等三类建设项目。

  (二)对民办教育予以专项政策支持。一是对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施行一视同仁的“三统一”补助标准,即“统一城乡、统一公民办、统一户籍非户籍”。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均执行统一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教育均衡化发展。二是支持民办学校建立教师从教津贴和年金制度,从2015学年开始,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按其实有专任教师人数给予补助。三是鼓励和扶持办好面向随迁子女招生的民办学校。从2017学年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开始,对各区按规定条件解决随迁子女入读的学校学位进行补助,市财政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市区分担比例,补助到区。

  三、完善我市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措施

  (一)完善全市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提高全市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并督促各区按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政策。

  (二)继续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办学位的供给,同时也对随迁子女情况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保障义务教育的学位供给。

  (三)健全对民办义务教育的补助机制,根据民办学校的办学成本完善对其的补贴标准,视财力逐步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投入。

  感谢您对我市义务教育工作及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财政局

          20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