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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18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时间: 2018-03-09 09:17:52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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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须知虽有一定篇幅,但内容重要,请您务必认真地全部阅读。

一、报考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网上通知领证。

二、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至3月3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如需报名中级资格考试,应在规定的现场审核时间内携带有关资料,到工作单位所在区现场审核点报名,各区现场审核点和审核时间可登陆广州市财政局官网查看报名文件。

(二)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

在我市单位(中央驻穗、省直、省属单位及驻穗部队除外)工作的人员,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区报名点。

(三)上传照片要求如下: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电子照片,且人像位置、大小、像素、格式等必须符合报名网站要求,不得上传自拍照、生活照。在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将审核通过(保存后)的照片上传。

(四)务必确保填报的信息正确后再缴费。缴费确认后报名系统不再允许修改任何信息。网上缴费有时会出现延时确认现象,一般一天后系统会自动处理。建议尽量不要在最后一天缴费,以便报考系统处理缴费信息。

(五)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下载并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网站不再支持《报名表》的下载和打印。

(六)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身份证件是指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

1.内地居民户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应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代替,使用其他类型证件、证明一律不予报名和参加考试;

2.现役军人使用军官证或军人身份证明;

3.香港、澳门居民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4.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七)具体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将由考试管理系统随机生成,考点与报名点未必在同一行政区域,报考人员可能存在跨区考试的情况。

(八)成绩合格人员必须现场提交资料进行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合格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成绩公布后留意“广州市财政局”网站“会计服务-通知通告”栏目公布的考后提交复核材料通知,按时按要求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复核材料。

(九)由于报名统一使用国家网上平台,市级及以下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均没有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关报考所有事项通知无法采用短信方式提醒,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广州市财政局”网站(www.gzfinance.gov.cn)“会计服务-通知通告”栏目或关注“广州财政”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查询。

(十)其他相关报考要求,请详细阅读广州市财政局2018年度会计中级资格报考文件(穗财会〔2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