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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穗财会〔2016〕17号)
时间: 2016-05-09 07:06:06 来源: 广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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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

根据省会计考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会考办〔2016〕7号)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补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补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6月7日。考生网上补报名后,须到现场受理点(见附件)审核缴费。现场审核时间为2016年6月6日至6月7日办公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次补报名不组织征订考试相关书籍。

三、补报名工作除上述要求外,其他工作要求请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穗财会〔2016〕8号)执行。

附件:广州市2016年度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现场受理点一览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16年5月4日

文档附件:
广州市2016年度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现场受理点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