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粤财会〔2016〕 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凡符合财政部“报名基本条件”人员,可登陆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会计司”中查阅下载《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按“填表说明”中的要求填写后,将《申请表》连同申请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用 A4 纸装订成册,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填写“鉴定及意见”,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报名人员(区级单位由区财政局汇总),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广州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邮编:510623)。
附件: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粤财会〔2016〕 20号)
广州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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