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20〕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具备条件人员应于2020 年10 月25日前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点击“高端会计人才选拔报名”-“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报名”-“广东省(深圳市除外)用户登录入口”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生成、打印《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2020年)。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使用 A4 纸装订成册),由市直一级主管部门或区财政局复核汇总,于10月26日前报送到广州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507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