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做好2020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6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以下简称内控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对内控报告编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内控建设作为单位“一把手工程”来抓,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严格按照财会〔2021〕6号文的要求扎实推进2020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各单位应认真开展内控报告审核和检查工作,根据《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附件1)制定审核和检查工作方案,并对全部所属单位报送的内控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二、编报方式
广州市2020年度内控报告采用网络版方式进行编报。市直各单位,各区财政局通过外网使用IE、Firefox(火狐)、Chrome(谷歌)等主流浏览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广东)”(https://210.76.76.53:9797/),开展编报工作。确实不适宜通过网络版报送的单位,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再下载单机版软件编报,否则财政部门可以拒收单机版编报的内控报告。
三、报送要求
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按照“统一部属、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各区分级组织实施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非垂直管理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市级垂直管理部门由市直部门汇总本系统情况统一报送。法院、检察院系统报送至省法院、省检察院,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向中央有关管理部门报送。
(一)市直部门于7月16日前在“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广东)”中完成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将软件中生成的本部门纸质版汇总内控报告(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内控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加盖公章)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市直部门应于6月11日前,按照附件2要求将本部门内控报告编报工作联络人报市财政局(会计处)邮箱,市财政局通过“粤政易”将系统登录账号及初始密码发送给单位联络人。
(二)请各区财政局于7月23日前在“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广东)”中完成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区纸质版汇总内控报告(由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内控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加盖公章)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内控报告编报参阅资料和培训。根据近期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编报培训采取线上方式。各单位在进行内控报告填报前应仔细学习填报操作手册(附件3),并登录中华会计网校(http://jxjy.chinaacc.com/guangzhou/xznk)参加内控报告编报培训,软件操作手册及问题解答可于广州市财政局网站—会计服务—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关于内控报告审核工作。市财政局将采取在线比对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告审核,确保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对不符合填报说明的单位将在系统内实时退回,填报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后重新提交,对重新提交仍未能正确填报的单位将约谈并进行一对一指导。
(三)关于内控报告编制总结评估。市财政局将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做法,对各单位2020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适时通报,评估标准见附件4。
(四)关于内控报告分析应用工作。各单位应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内控报告的分析应用工作,挖掘内控报告应用价值,展现内部控制工作成效,揭示各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各单位应认真总结本单位内控报告分析应用优秀案例,积极向市财政局报送,我局将择优向省财政厅报送并进行集中宣传推广。
五、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会计处:杨柳 38923585,陈璐 38923734;
内控报告填报咨询热线:87609972;
久其软件:83337336;
邮箱:czj_chenlu@gz.gov.cn。
附件1.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docx
附件2.2020年度广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市直部门联络人名单.docx
附件3.2020年度广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操作手册.pdf
附件4.2020年度广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评估标准.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