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切实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结合我市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本地区代理记账管理工作的总结与分析
各区财政局按照要求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地区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分析报告(纸质盖章版)报送市财政局。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和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行业发展趋势特点、“放管服”改革举措、行业发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
二、加强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的检查和指导
我局将密切跟踪各区财政局开展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情况,加强对各区财政局开展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