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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确定2020-2022年市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 2019-12-17 10:37:20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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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商业银行: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2022年广州市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我局对各商业银行提交的认定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2020-2022年市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资格认定情况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通过广州市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的银行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二、相关工作要求

  1.请上述通过资格认定的商业银行,按照我局要求及时完成授权支付业务系统建设,我局将根据各商业银行系统建设完成情况分批进行系统验收,并与验收通过的代理银行签订《市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2.请各代理银行据此及时与国家金库广州市中心支库、各清算银行签订清算合同并送我局备案。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