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商业银行: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2022年广州市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我局对各商业银行提交的认定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2020-2022年市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资格认定情况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通过广州市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的银行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二、相关工作要求
1.请上述通过资格认定的商业银行,按照我局要求及时完成授权支付业务系统建设,我局将根据各商业银行系统建设完成情况分批进行系统验收,并与验收通过的代理银行签订《市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2.请各代理银行据此及时与国家金库广州市中心支库、各清算银行签订清算合同并送我局备案。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