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申报意向的区财政局请于每年2月15日前,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报送市财政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5日
附件: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