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办理免税资格复审的非营利组织:
鉴于省、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已发布通知,明确于2019年12月31日前在省、市、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提交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为有利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和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现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省、市、区级非营利组织,且其免税资格于2019年底期满需申请办理复审的,申请受理时间延长至2020年7月31日止。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