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广州市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
时间: 2020-07-22 16:57:57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打印】 字号:

  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关于联合开展2020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财监〔2020〕48号)相关要求,即日起我局开展广州市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目的

  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明确要求,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必须加入评估机构从事评估业务,且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从事业务。在以往财政监督开展的执业质量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执业人员存在多头执业(指资产评估师分别在不同公司控制主体下的资产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多头执业)违法违规情况,此情形虚增了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从业人数,扰乱了公平竞争的行业秩序,不利于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在省财政厅、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统筹部署下,我市按要求组织开展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检查对象和方式

  (一)检查对象

  2020年4月30日前在广州市登记许可/备案并存续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中的执业资产评估师。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自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7月31日前,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按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8月1日~8月20日,我局根据各执业机构的自查情况开展重点核查。

  三、相关要求

  各执业机构按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本机构合伙人(或股东)、执业人员参保、执业资格等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填报附件2《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自查情况表》,并于7月31日前报送我局。

  报送方式:表格加盖公章,邮寄至广州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财政局;电子版表格发送至党政邮箱 houmengdan@gz.gov.cn。

  

附件1:广州市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检查名单.xls

附件2: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自查情况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