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有关供应商: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0〕59号)转发给你们,现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2021年1月1日起广州市各级预算单位的采购活动均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开展。按照《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推广方案》要求,广州市的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线按照省财政厅安排有序推进中,具体时间和操作将另行通知。
二、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尽快熟悉云平台的相关操作,加强对云平台操作手册、操作视频、办理指南的学习。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