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对口支援办、供销合作社: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各级预算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按照通知精神抓好贯彻执行。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想方设法有效推进我市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相关工作。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协作办公室、市供销合作总社适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二、各级主管预算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填报信息统一提交至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一提交平台。请务必于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填报工作。预留比例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的“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金额的30%”严格执行,确保完成省要求的年度任务。
三、鼓励各级预算单位优先采购23个我市对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副产品,特别是6个重点帮扶县(详见省发文附件5)。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鼓励市属、区属等企业参与平台采购,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联系电话:
网络销售平台系统 技术支持 400-1188-832;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李松华 38923544,38923541;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处 吕慧欣 86395535;
市协作办公室对口支援处 肖洲坚 81269875;
市供销合作总社流通处 杨 俐 61186043。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6月15日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