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穗财法〔2021〕6号)等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广州市财政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程序,分别抽取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等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现予以公开。
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抽取结果
(一)检查对象 和检查人员。
(二)反馈受理渠道。
2021年12月31日前,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检查组反映被检查单位相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倡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检查组对反映人将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广州市财政局(监督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6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电话:38923643
二、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一)检查对象。
(二)反馈受理渠道。
2021年12月31日前,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检查组反映被检查单位相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倡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检查组对反映人将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广州市财政局(监督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6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电话:3892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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