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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通告
时间: 2022-01-06 17:15:50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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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广州市大龙机动车维修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听证申请人:广州市大龙机动车维修有限公司

  案 由:广州市财政局拟对广州市大龙机动车维修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一案作出行政处罚

  时 间: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时30分

  地 点:广州市财政局(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楼听证室

  如有旁听需要的人员须在2022年1月1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向本机关提出旁听申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8室),并办理相应手续。

  特此通告。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