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1 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建立和完善财政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对直达资金实施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全力保障直达资金快速落实到位,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在做好“六保”“六稳”工作中的作用。2021 年,我市财政直达资金指标共 120.4亿元,已100%分配下达至各区和各部门预算单位,实际支出118.9 亿元,除上级同意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外基本实现100%支出。资金主要安排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等项目。有力保障了城乡居民医疗待遇,优化了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了城镇安居工程均衡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我市直达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