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4日至5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6月30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强化政治责任,不断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市财政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财政部门政治机关属性,坚持“以政领财”,充分认识到抓好巡视巡察整改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的有利契机和有力举措,切实扛起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先后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6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并组织召开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做到对号入座、举一反三、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逐级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并层层压实和传导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省委巡视整改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巡视整改和巡察整改工作统筹部署、统筹推进。局主要领导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牵头、重大问题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带头讲授思想政治教育课、实地调研解决困难问题,并先后召开2次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其他局领导按照分工,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跟踪督办,狠抓责任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设立了巡视和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的协调、督促、检查和反馈,每周督办整改进展情况,全程跟踪,逐项核实,逐项销号,每月汇总整改情况向局党组汇报。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指定了专人负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局党组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印发了《中共广州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照“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对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36个问题提出了148条整改措施。并重点抓好市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和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形成整改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有力有序抓好整改落实。
四是着力建章立制,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局党组既紧抓具体问题的整改,又花气力抓制度性、基础性建设,既抓好反馈问题“当下改”,又注重建章立制“长久立”,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共制定、修订、完善制度规定44项,其中针对党的建设方面修订完善制度8项,针对履行财政职责方面制定修订制度27项,针对内部管理方面修订完善制度9项,推动形成以制度解决问题、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促进财政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服务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关于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财政工作提质增效有待深化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政治敏感性不够强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实际不够紧密问题:一是增强中心组学习实效。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修订《中共广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二是加强党员政治思想教育。局主要领导专题讲授思想政治课,组织党员干部收看线上党课、赴纪法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党建共建、过“政治生日”等,加强青年理论学习,着力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结合财政工作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成效。将政治理论学习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开展党建课题研究工作,并以《南沙方案》实施、华南国家植物园建设等重大事项为契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2)针对在部分经济重点领域开展调研较少问题:一是加强财政课题调查研究。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制定年度财政课题研究工作方案,局领导牵头开展35项课题研究。二是发挥财政服务经济发展参谋作用。加大对经济社会和财政管理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力度,聚焦破解难题,配合《南沙方案》实施,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研究分析报告,积极发挥参谋作用。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加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局党组工作要点和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联络员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增强抓意识形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发挥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等政务新媒体作用,守牢网络阵地,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响应三级联络机制,及时跟进财政热点问题。三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局党组定期听取意识形态领域有关情况汇报,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召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分享会暨青年思想分析座谈会,及时了解思想动态。
(4)针对基层宣传阵地内容要素陈旧问题:一是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用好党建宣传LED屏、走廊、电梯间等23处宣传栏,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二是营造浓厚政治机关氛围。推进局党建文化室建设,在局机关、局属单位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28处建成党建微阵地,完成“党员亮身份”暨“奋斗风采录”活动,加强局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线上阵地建设,营造浓厚政治机关氛围。
(5)针对局微信公众号部分内容表述不规范不准确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并开展全面排查。对照有关要求,对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已发布信息开展复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准确表述。二是建立信息审查长效机制。严格按要求落实先审查后发布制度,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落实“三级联审制度”。
(6)针对清理有关文件资料不及时问题:建立清理工作台账,全面彻底排查清理,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2.关于创新谋划财政工作稳中求进不够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不够强问题。
(7)针对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参谋决策作用有待提升问题:一是加强财政课题调查研究。进一步发挥财政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参谋作用,制定年度财政课题研究工作方案,局领导牵头开展35项课题研究。二是完善调查研究工作长效机制。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在坚持问题导向、提升调研质量、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全局调查研究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8)针对在部分宏观经济政策上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谋不够问题:一是聚焦税源培植巩固出谋划策。健全财政收入“大统筹”工作机制,建立收入管理工作专班,组织各区和市相关部门成立市、区税源培植巩固工作专班,推动全市财政收入平稳运行。二是聚焦重点支出保障出谋划策。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我市落实举措,制定我局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落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管理与加快支出使用若干措施,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升效能。三是聚焦预算管理改革出谋划策。出台进一步完善市对区财政运行监测促进全市财政平稳运行的意见、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管理的实施意见,促进全市财政可持续发展。
(9)针对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度较为迟缓问题:积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敦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快落实落细改革要求,目前相关领域主管部门已梳理本领域财政事权,明确各级支出责任,制订分领域改革方案,形成市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框架。认真总结我市开展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经验,会同各主管职能部门加强探索研究,积极稳妥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0)针对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和导向作用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强化培训学习。面向全市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组织专题培训,举办“财政大练兵”债务管理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信息质量。二是发挥社会资本撬动作用。确保依法依规运作的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采用创新投融资模式,多种渠道筹资建设。三是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建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11)针对对区级财政指导不力问题:一是加强对区级财政运行监测。出台进一步完善市对区财政运行监测促进全市财政平稳运行的意见,从财政收支平衡、“三保”责任落实、债务风险管理、库款管理等方面加强对各区的财政运行监测。二是持续加大对区的指导培训力度。局领导带队分别到各区开展督导调研,组织对区级开展2023年预算编制培训,提升各区预算编制、执行、转移支付资金等方面财政管理水平。三是优化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分项目、分地区编制2022年转移支付预算,按规定办理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和绩效目标下达。及时分配下达中央专项补助等资金,增强基层财政保障。
3.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问题。
(12)针对金融企业监管比较薄弱问题:一是切实加强出资人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从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控等方面着力强化出资人监管,并及时组织学习落实强化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有关制度文件。二是妥善做好风险防范。结合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督促加强风险防控工作,点面结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等专项排查,并针对排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夯实风险防范工作机制。三是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关于支持市管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企业夯实稳健发展基础、优化布局结构、发挥金融国资“公转”作用,切实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质效和金融服务水平。
(13)针对财政暂付款清理问题:一是建立区级暂付款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采取系统监测、定期情况通报、发送提醒函、局领导带队督导等措施,积极督促各区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多渠道筹措财力逐年安排预算消化挂账,实现全市暂付款挂账规模逐步下降。二是完善暂付款管理制度规定。印发加强地方库款和暂付款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区暂付款管理的监管指导,促进全市财政平稳运行。
4.关于财政资金监管治理体系建设有待强化问题。
(14)针对全市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明确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要求,督促预算部门建立健全绩效目标内部编审机制。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对监控结果进行分类分级预警提示。二是优化完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核心绩效指标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选取10个预算主管部门为试点,建立部门整体核心绩效指标,优化完善部门预算绩效指标库。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充分调动预算部门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结合近年工作实践,研究制定《广州市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更好地指导预算单位规范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15)针对政府采购监督长效机制不够完善问题:一是加大政策制定和宣传力度。印发关于加强采购人 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为部分采购人开展订单式培训,积极收集关于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建议。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建立制定检查单位名录,明确检查清单,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认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评价工作。三是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对我市集中采购机构2020-2021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采购方式、采购文件、评审过程、信息公示、质疑处理、投诉答复、检举控告异议的处理等情况,出具考核结论,并将考核结果挂网公告,加强对我市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
(16)针对预算项目入库和重大项目立项的预算评估机制不够健全问题:加强预算项目入库和重大项目立项指导。印发市本级财政立项预算评估工作流程(2022年修订),并纳入2023年广州市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实用手册,推动健全预算项目入库和重大项目立项的预算评估机制,完善项目入库流程。开展2023年广州市市本级财政项目库业务培训,对项目入库衔接、资料的完备性和规范性进行培训,加强对各单位的事前辅导以及事后跟进。畅通预算单位的咨询、反馈渠道,及时答疑沟通,做好政策解释及相关服务。
(17)针对财政支出标准制定机制有待加强问题:加强民生、普惠性财政定额标准建设。制定印发《广州市本级大型公共场馆基本运行物业管理费标准》,落实厉行节约工作要求,在不增加财政总支出的条件下对物业管理费进行结构优化,做好大型场馆管理,为市民提供普惠性公共服务。制定市本级专业技术、教育考试人员考务(考点)工作经费定额标准,优化教育考试考务费支出定额标准,保证我市教育考试等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18)针对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补贴落实不够完善问题:推进完善有关工作,吸引科创前沿领域境外优质成熟人才到广州发展,以缓解目前存在的高精尖缺人才缺乏、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等问题,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人才和降低企业成本的导向作用,促进广州产业优化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19)针对推动会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步伐不够大问题: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落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管理职责,召开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暨2022年主任会计师会议,局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加强党员 学习教育,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讲授专题党课,为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发放党员教育书籍,推动党建业务相融相促。二是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在具备建设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打造党建微阵地,提升两新组织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目前已建成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党建微阵地17处。三是加强行业数字化建设。组建行业信息化管理人员队伍,推出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共享云平台,为行业赋能提效。
(二)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落实廉洁从政要求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5.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20)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和工作力度不足问题: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印发分工方案,制定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三个责任清单,压实和传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纪律教育学习。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局主要领导、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专题授课。举办纪律教育专题党课,组织在职干部赴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参观主题展览,学习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在局机关、局属单位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28处建设党建微阵地,定期更新“党建之窗—清正廉洁”板块内容,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廉洁文化氛围。
(21)针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文件学习。组织各处室、单位认真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有关文件和要求,强化全体人员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组织各处室、单位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修订完善《部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结合各处室、单位职责确定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的通知》等文件,构建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长效机制,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22)针对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法规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引导全体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组织新提任领导职务干部、晋升职级干部、新录用公务员等开展谈话,提出要求和希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严肃政治生活,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建设党建微阵地,定期更新“党建之窗—清正廉洁”板块内容,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廉洁文化氛围。三是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随访。落实落细机关作风建设随访工作制度,连续第五年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随访工作,主动上门到市直部门调查了解我局干部职工在干事创业、业务指导、服务态度、党风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财政部门机关作风。
6.关于安排因公出国(境)把关不严问题。
(23)针对参加部分外单位组团活动把关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加强政策规定学习。参加市外专局举办的因公出国(境)培训业务会议,召开组织人事部门因公出国(境)管理业务学习会,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规定学习,提高工作水平。二是严格做好审批把关。坚持从严审批管理,所有因公出国(境)事宜均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严控参加外单位组团活动。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出国(境)任务安排人员。
7.关于内控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24)针对因公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完善我市因公出国(境)费用管理。结合近年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意见,印发通知加强经费预算硬约束,严控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经费报销审批管理,完善我市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举办政策业务培训,强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相关规定,讲解行政性经费管理规定和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要求,压实各部门、各区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从严从紧编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严格事前审批,在核定的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内精简节约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
(25)针对部分经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已立行立改,第一时间补充相关凭证资料,举一反三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审核、报销相关经费。
(26)针对下属单位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认真开展整改。组织局属单位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加强财经法规、财务管理政策业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报销审核把关。严格落实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审核把关日常报销事项,对报账材料不齐备、不符合程序的不予办理报销。三是修订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局属单位国库支付中心、预算评审保障中心分别修订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
(27)针对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不够健全问题: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巡察整改跟踪督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印发整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清单,建立整改督办工作台账,定期梳理汇总整改落实情况,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二是加强建章立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28)针对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不够健全问题: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局党组和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关于审计整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加强审计整改跟踪督办。逐条逐项排查梳理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并从完善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入手,推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我局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局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9)针对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绩效评价和政府采购监管等长效机制不够健全问题: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修订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健全完善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组织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聚焦重点领域支出实施重点评价,健全绩效评价结果报告机制。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开展政府采购专题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为采购人定制订单式培训,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规范政府采购活动。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8.关于党组自身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30)针对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制定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局党组会议议题申报工作指引,推进局党组议事决策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严格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制定局党组会议议题申报工作指引,完善局党组年度审议议题计划,明确申报流程、材料内容及格式要求等,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议题上会程序。
(31)针对部分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涉及全市财政系统全局性重大工作部署、全市财税改革重大举措、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的原则事项、重大财税改革措施等重大事项,均提请局党组会审议。
(32)针对党组议事规则设置不合理问题: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对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规定的重大问题进行明确细化、列出具体清单,重点对列入我局部门预算的重大项目、大额资金提交局党组会议的标准予以修订。同时,为更好履行财政管理职责,将资金量较大的市级新增预算安排重大项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较高的市级大额资产处置项目,均纳入局党组会议审议范围。
(33)针对部分额度较高的开支项目未上党组会研究问题: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更新完善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结合实际修订“重大项目”标准设定,将重大项目、大额资金提交局党组会议的标准予以调整。修订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34)针对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整改不扎实问题: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研究制定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工作指引。2022年7月,召开局党组领导班子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加强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工作,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会上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巡察整改任务,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9.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35)针对党建、纪检工作人员配备不足问题:一是积极推进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工作。根据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按程序组织开展选举工作。二是加强党务人才队伍建设。印发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提出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切实增强组织力、战斗力。三是加强党务知识培训。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建联络员围绕组织设置、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党建宣传、党务系统等开展培训,帮助党务工作者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四是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召开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暨2022年主任会计师会议,加强市注师行业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党建联络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廉洁文化教育活动,举办纪检委员和廉洁从业委员培训班,面向市注师行业全体党员举办宣传讲座直播,全面强化行业党建。
(36)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问题:一是立即开展整改。第一时间对发展党员工作材料进行核查,逐项对照检查,形成整改台账,及时补充完善。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组织支部书记、党建联络员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培训,整理全套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文档参考资料供各党支部学习参考。三是严格审查审批。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对象政审、预备党员审批等工作,严格发展程序,加强材料审查,严把发展党员关口。
(37)针对基层党组织工作培训指导力度不足问题:一是加强党务工作知识培训。组织局系统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知识培训,安排党务骨干参加市直机关相关培训班,提升党建工作本领。二是加大指导帮带力度。认真分析基础薄弱支部情况,并与相关党支部书记谈话,面对面指导帮带;制定党支部结对帮带工作方案,组织年度五星党支部与基础相对薄弱的局属单位党支部结对帮带。三是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组织开展半年专项党建工作检查,对各支部建设情况分类逐项进行量化打分,作为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四是开展红联结对共建。组织局系统党支部与市注师行业事务所党(总)支部结对共建,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
1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系统性谋划不够问题。
(38)针对干部工作经历较单一、年轻干部基层经验不足问题:一是统筹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工作。坚持基层导向和实践导向,构建多渠道干部交流锻炼机制,重点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与锻炼,帮助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二是健全干部外派管理工作机制。印发加强外派干部管理服务的通知,从抓好干部选派管理、落实干部监管要求、加强干部关心关爱、强化干部考核激励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落实关爱激励。三是实施“财政大练兵”专题教育培训。进一步擦亮“财政大练兵”培训品牌,推出“理论最前沿”、“业务面对面”、“政策我来讲”、“技能充电站”四大培训子品牌,实行全员化、模块化、季度化的灵活、多元教育培训机制。
(39)针对干部轮岗交流不够问题:一是统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选、育、管、用”全链条干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落实市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打好人才队伍建设组合拳。二是选优配强领导职务人员。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积极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推动一批政治坚定、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三是统筹开展职级晋升。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等因素,大力晋升兢兢业业、勤勉尽责的干部,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
(40)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材料不够完善问题:加强政策业务学习,举一反三查找存在不足,修订内部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工作材料。
(41)针对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指导监管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织开展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检查,有针对性地予以指导改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二是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与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等,提出思路、作出提醒。三是加大指导培训力度。组织下属单位就选人用人、公开招聘、岗位聘用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四是强化审核把关。加强对下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和人员情况的分析研判,全程跟进其公开招聘、选人用人工作各个环节,对有关方案和程序进行严格把关。
11.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42)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组织人事部门开展专题业务学习研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策宣传解读。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清理。重点清查因私出国(境)证件是否上交单位集中保管等情况,对发现问题所涉及的干部职工开展谈话提醒,重申纪律要求。三是完善内部制度和管理手段。优化因私出国(境)管理台账,继续指定专人负责;制作因私出国(境)易错问题清单,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指引;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
(43)针对干部兼职问题: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和纪律教育。组织开展干部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现场培训,加强干部退休后兼职、从业等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强化干部纪律意识。二是严格落实干部兼职管理规定。结合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干部兼职工作自查,推动以查促管。
(44)针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水平不高问题:一是加强政策规定学习。举办干部管理政策专题培训,对“两项法规”、易错易漏清单、纪律规定要求等进行解读;印发进一步提高我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一致率的通知,提醒报告对象主动自查、及时补报相关情况。二是加强填报指引辅导。重点加强对首次报告人员、即将退休人员的指引,压实报告对象填报责任,加强对重要、易错漏信息的填报辅导。
三、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努力开创广州财政事业新局面
经过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要求,部分措施还有待继续深化,整改成效还有待持续巩固。下一步,市财政局党组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以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持续深入抓好整改,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一是紧盯问题持续用力全面落实整改。坚持巡察整改不止步,坚决防止“过关”思想,对整改工作中完善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是健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注重制度建设、着力标本兼治,切实把抓好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织密织牢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着力织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财政高质量发展。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和人才结构,完善干部锻炼和交流轮岗机制,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三是着力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用好巡视巡察成果,不断增强做好财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全市“一盘棋”,加强对区级财政和预算单位工作指导,努力构建“大财政、大预算”的全市财政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现代财政体系;进一步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靠前发力,主动加力,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担起广州责任、展现广州作为,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作出积极财政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20-38923229; 邮箱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216室,邮政编码:510623;电子信箱:gzczjjwb@gz.gov.cn。
中共广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