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财政专户资金存放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等规定,市财政局将组织开展2023-2024年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增量资金保值增值存放银行竞争性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审内容
本次为2023-2024年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增量资金保值增值存放银行的评审。
二、评审安排事宜
申领评审文件时间:9月22日9:00—17:00;
地点:广州市财政局国库处(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501室)
三、参与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在广州地区设立的总行、省分行或市分行;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2021年度广州地区的人民银行银行业机构评估综合评级需达B+(含)以上或相应等级的综合评级结果。
6.取得2023-2027年度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认定的广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的商业银行出具介绍信派代表按公告要求领取评审文件,并按照评审文件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