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骏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听证申请人:骏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案 由:拟对骏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一案作出行政处罚
时 间: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14:30
地 点:广州市财政局(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12听证室
如有旁听需要的人员须在2024年2月2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向本机关提出旁听申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8室),并办理相应手续。
特此通告。
广州市财政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