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等规定,市财政局于2024年10月10日组织开展了广州市2024-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增量资金保值增值存放银行竞争性评审工作。经评审,现确定以下银行为“ 2024-2025年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增量资金保值增值存放银行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