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266号,见附件),现将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预算55,365万元提前下达你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项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40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资金拨付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不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请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做好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管理,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三保”标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请按照预算法、财社〔2022〕1号文等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安排并拨付市区财政补助资金。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