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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清算2020年及转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1-01-06 16:29:05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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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广雅中学、市执信中学、市第二中学、市第六中学、市协和中学、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华侨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市美术中学、市启明学校、市启聪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20年及提前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298号,附件1)和市教育局提供的资金细化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中央补助资金233,935元转下达给你们,其中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26,360元、普通高中免学杂费107,575元(附件2),支出列2021年“2050204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0〕298号文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20年及提前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298号)

            2.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3.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市本级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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