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从化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1批)的通知》(粤财农〔2020〕162号,附件1),经商市农业农村局,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1批)转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预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1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经济分类按照实际用途编列,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二、本次下达资金用于农田建设。请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46号)等有关要求,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监督,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2021年农田建设资金已列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该项直达资金管理工作。
四、本次转下达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市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区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1批)的通知
2.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从化区)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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