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1-01-22 17:35:14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打印】 字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0〕86号,见附件),现转下达你局2021年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预算12,058.39万元,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00万元、公租房保障租赁补贴11,858.39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具体使用时,按用途分别填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科目。年度执行中将按照资金分配办法据实清算和调整,多退少补。年终按规定编列支出决算。

  二、本次提前下达的资金指标,请你局编入2021年部门预算,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

  三、请你局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和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的资金要与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做好衔接(任务清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另行下发),并根据预算管理权责分别报省审核或备案,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