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增城、白云、黄埔、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2批)的通知》(粤财农〔2021〕5号,附件1),省下达我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2批)709.9万元。此前已转下达相关单位630万元(穗财农〔2021〕20号),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意见,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2批)剩余部分79.9万元转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预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制支出决算。
二、请按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三、该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请及时对照绩效目标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和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2批)的通知
2.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2批,第二部分)下达情况表
3.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2批,第二部分)区域绩效指标情况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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