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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2批,第二部分)的通知
时间: 2021-04-29 16:02:26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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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增城、白云、黄埔、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2批)的通知》(粤财农〔20215号,附件1,省下达我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2批)709.9万元。此前已转下达相关单位630万元穗财农〔202120,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意见,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2批)剩余部分79.9万元转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预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制支出决算。

  二、请按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三、该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请及时对照绩效目标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和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2批)的通知

               2.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2,第二部分)下达情况表

               3.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2,第二部分)区域绩效指标情况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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