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医科大学: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疾病应急救助补助)第二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81号)及市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应急救助补助)第二批资金15万元(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部分)用于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该项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检测。请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拨付使用资金,该项直达资金项目代码“Z155080000002”,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结合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等,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63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确保需要急救的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四、根据《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制定的我市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2。请对照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疾病应急救助补 助)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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