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天河区、黄埔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财工〔2021〕65号,附件1)以及《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现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864.9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切实管好用好2021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相关区绩效目标见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管理。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2.2021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分配表
3.2021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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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