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305号,见附件),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70,076万元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用于对参保人员的补助,支出列入2022年度“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一般公共预算科目。根据省的要求,请你局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资金项目名称应与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拨付使用资金,并按照《预算法》《财政部 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66号)等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安排并拨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三、为进一步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