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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1-12-29 15:15:13 来源: 广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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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240号,详见附件1)和《广州市残联关于建议分配2022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金的函》,现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543,548元(详见附件2)。下达资金金额、资金用途、收支科目、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1、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支出列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811残疾人事业”支出功能科目。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下达。在年度执行中,将按照资金分配办法据实清算和调整,多退少补。

  二、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下达至有关单位。

  三、请各区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和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指标,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监控系统。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2.广州市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年度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3.2022年中央财政年度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燃油补贴)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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