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财工〔2021〕95号,详见附件),现将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200万元提前转下达给你局,列入2022年度“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等有关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管理。
附件: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转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