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并提前下达2022年中职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220号,详见附件1)和市教育局提供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2年中职学生资助补助资金(中职国家奖学金,中央资金)891,000元预分配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功能分类科目、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详见附件2,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资金为直达资金,请各区、各单位落实项目管理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前谋划,做好直达资金支出计划,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并做好直达资金及配套资金台账,按规定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送市财政局。
二、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1〕220号文规定,以及粤财预函〔2021〕1号、财办〔2020〕29号、财监〔2020〕13号文等有关中央直达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密切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并提前下达2022年中职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2.广州市2022年中职国家奖学金预分配方案
3.广州市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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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职国家奖学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