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工〔2022〕22号,详见附件),现将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二批)300万元转下达你局,列入2022年度“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落实《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服务业发展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参照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管理。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二批)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