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疾病应急救助)第二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113号)(详见附件1)和你委报送的资金分配意见及绩效目标(穗卫函〔2022〕2099号),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疾病应急救助)第二批资金预算42万元下达你委(详见附件2)。资金用途、管理要求、收支科目等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代码“Z155080000002”,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请你委根据直达资金支持的单位和受益对象信息,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发放信息准确合规,发放有依据,去向可追溯。
二、请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上级补助资金,尽快将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请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63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确保需要急救的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疗。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疾病应急救助)第二批资金预算的通知
2.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疾病应急救助)第二批资金分配明细表
3.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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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疾病应急救助)第二批资金的通知》 .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