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326号,详见附件1)和市残联报送的资金分配意见与绩效目标,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02.07万元下达你们。具体资金用途、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1、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和项目管理,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二、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录入,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三、请各区财政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直达资金支持的单位和受益对象信息,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发放信息准确合规,发放有依据,去向可追溯,加强资金拨付的时效性、公开性、透明度。
四、请各区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和项目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4),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2.2023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3.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残疾人文化服务)绩效目标表
4.2023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燃油补贴)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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