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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 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 方向)预算的通知
时间: 2023-11-02 12:36:51 来源: 广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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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236号)和市民政局报送的绩效目标,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预算199万元予以下达。具体资金用途、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可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或在指标文件中与非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别列示,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分别下达,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录入,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二、此次下达资金为“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302-困难群众救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区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

  三、请各区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

  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88 号)等要求,加强对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请各区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将绩效目标对下分解,切实做好区域内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预算的通知.pdf

  2.绩效目标表 .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日